台当局拟禁止陆资影音平台

台方经济主管部门18日公布消息,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分销大陆地区互联网视听服务(OTT-TV)列入商业禁令项目清单。预演时间为14日,9月1日预演结束后,将在9月3日正式公布。

该部表示,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申请来台投资设立分公司,但计划开展OTT-TV业务,并非开放给大陆地区的人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,因此未获批准。而OTT-TV则是利用网络的特点,达到在台上“违法落地”的效果。

该部称,为防止大陆地区OTT-TV (如爱奇艺、腾讯)以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“非法经营”,根据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》有关规定,谘询台当局OTT-TV服务主管机关,18日预告「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活动之禁止事项清单」,并将OTT-TV服务于大陆地区人民、法人、团体或其他机构,或将OTT-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于大陆地区人民、法人、团体或其他机构。在9月3日正式宣布这一做法之后,违反者将会受到惩罚。

七月,台当局通讯传播机构主管机关就网路视听服务管理办法草稿,纳管国内外 OTT从业人员。这种做法被认为是针对大陆 OTT从业者的,因此也被台湾舆论称为“爱奇艺、腾讯的条款”。 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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